1976年10月文革結束四人幫被捕後,鄧小平於1977年正式復出,社會氣氛開始悄然嬗變。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大會,簡稱「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」、「黨十一屆三中全會」或「十一屆三中全會」,決議通過由鄧小平主持改革開放政策。

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起計,廿一世紀2007年前後,中國的經濟改革已達三十年。三十年經濟改革中的前十五年,即七十年代末1977、1978至九十年代初,1992年鄧小平南巡,鄧小平都是開放改革的總設計師。影響深遠的沿海四個「經濟特區」,由鄧小平拍板決定。經濟特區一詞於1979年首次出現,以深圳為試點。同期被闢為經濟特區的試點尚有珠海、汕頭、廈門。1988年又把海南島列作經濟特區。

經濟特區是指區內以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,鼓勵外資投入,既引入先進技術,也引入科學的管理方法,初期以來料加工為主,總體上以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。經濟特區成立的頭幾年,雜音不斷,有姓資抑或姓社的討論,1984年鄧小平南巡蛇口,用行動來支持經濟特區的改革嘗試。

深圳市的前身是寶安縣,1979年才升格為深圳市,現有六個分區,當中位處南部,緊貼香港的四個分區才是「深圳經濟特區」,分別是:羅湖、福田、南山和鹽田區。西面的保安區及東面的龍崗區,未包括在內,是為二線地區。

深圳市還只是寶安縣的時候,人口僅兩萬多,是個經濟落後務農捕漁的邊陲小縣,幾乎是零開發。1979年深圳經濟特區第一個開發的地點,由招商局承辦的南山區南端蛇口工業區。招商局在區內興建道路、鋪設水電等基建,還建立了一個多用途的碼頭及一個機場。之後興辦工廠,吸引外資在區內辦企業、並從合營中引進西方現代化的管理文化,短時間內令蛇口成為初具規模的現代化工業小城,被稱為「蛇口模式」。1980年底,參照「蛇口模式」,深圳在羅湖區興建金融、商業、旅遊住宅設施,利便外商流入,也利用從中賺到的利潤繼續進行區內的工業及基礎建設。蛇口模式和深圳特區的發展,為珠海、汕頭的起步提供經驗。

中央的《經濟特區條例》,令深圳經濟特區可以制定一系列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,包括企業經營自主權、稅收、土地使用、外匯管理、產品銷售、出入境管理等,好便透過來料加工、補償貿易、合資經營、合作經營、獨資經營和租賃等形式,吸引外資注入,加速經濟特區內的工商業發展。 而當年引入的「外資」,「港資」佔的比重極大。

1992年,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。但隨著深圳經濟的迅猛發展,特區內(即羅湖等四個區域、關外二線)、外(即寶安及龍崗區)地方性法規的不一致,造成「一市兩法」現象,給整個城市發展帶來諸多障礙,二線制約了深圳的發展。

2009年5月6日《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》獲國務院批准通過後,下文簡稱《方案》,當中第五項觸及香港,以深港緊密合作為重點,深圳市領導層正加緊研究該《方案》的3年分步落實規劃。當中2009年的改革為重頭戲,包括考慮將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市,即將原屬區外的寶安、龍崗區劃為特區,深圳特區的總面積屆時將由現在的395平方公里擴容五倍至1948平方公里,隨著地鐵的開通,二線的存在必被取消。

時至今日,熱門話題除了是深圳的經濟特區範圍會否擴大之外,被談論得更多的是泛珠江三角洲的大整合。《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領(2008-2020)》出台後,廣東的「珠三角軌道交通同城化規劃」將投入3600億人幣在珠三角增建2000公里軌道,形成以廣州、深圳、珠海為中心的「三環八射」網絡,覆蓋珠三角所有縣級以上的城市,以製造「同城化」的效應。隨著深圳日益發展,港人穿梭港、深工作,甚至以深圳為向內地發展的基地已是大勢所趨,香港與深圳的發展將會更為緊密。

香港未來的發展,勢將與深圳及珠三角地區息息相關。